原標題:簽訂二手車買賣合同 車輛交付現狀等內容應詳盡
隨著社會整體消費水平的提高,家庭用車更新換代的速度也不斷加快。低價位、高配置、高保值的二手車逐漸被更多消費者認可。但是由于二手車一車一況一價,因而也出現諸多問題和糾紛。針對近期發(fā)生的二手車糾紛,6月10日,福建省廈門市海滄區(qū)市場監(jiān)管部門發(fā)布消費提示,提醒消費者在進行二手車交易時,應當簽訂買賣合同,并應詳盡約定有關車輛交付現狀及檢測評估報告情況等內容的條款。
近日,廈門市海滄市場監(jiān)管所接到消費者翁先生的投訴,他在海滄一家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輛二手車,總價25萬元。翁先生要為車輛續(xù)保時才得知該車輛是事故車,安全氣囊和安全帶等多處存在問題,其認為自己的知情權受到了侵害,但與該公司協商退賠未果,便撥打12315投訴。
經海滄市場監(jiān)管所工作人員調查了解,翁先生與該公司負責人系朋友關系,翁先生在某網上平臺看上該輛車,便讓其朋友聯系該車車主,幫其鑒定車況及商定價格等事宜,在過戶時,車輛做了第三方檢測。翁先生表示,基于對朋友的信任,因此現場并未細看檢測報告,該公司也未提醒告知檢測報告的具體內容。經海滄市場監(jiān)管所多次溝通調解,商家同意按翁先生的要求支付車輛維修費并補償2萬元。
無獨有偶,消費者廖先生也遇到同樣的鬧心事。其在海滄一家汽車貿易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輛奔馳二手車,總價為30.18萬元,商家提供第三方檢驗報告注明該車輛未出過事故,只有輕微碰撞,并未報保險理賠。廖先生購車后花了一萬多元對車輛進行維修,后發(fā)現車輛問題較多,便委托第三方機構重新對車輛進行檢測。檢測發(fā)現該車輛出過重大事故,更換過65個配件,并且有19.58萬元的保險維修記錄。廖先生與商家協商未果,遂求助12315。經海滄市場監(jiān)管所多次調解,商家同意用回購的方式購買該車輛,現已將款項退還給廖先生。
海滄市場監(jiān)管所表示,目前關于二手車的投訴主要涉及車輛信息不透明,如是否事故車、有無泡水、有無更換過主配件、車輛公里數等。根據《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規(guī)定,二手車賣方應當向買方提供車輛的使用、修理、事故、檢驗以及是否辦理抵押登記、交納稅費、報廢期等真實情況和信息。買方購買的車輛如因賣方隱瞞和欺詐不能辦理轉移登記,賣方應當無條件接受退車,并退還購車款等費用。二手車經銷企業(yè)銷售二手車時應當向買方提供質量保證及售后服務承諾,并在經營場所予以明示。
為此,海滄市場監(jiān)管所提醒消費者,在進行二手車交易時,應當簽訂買賣合同,合同條款要詳盡,特別是有關車輛交付時的現狀、檢測評估報告等內容,應在合同條款中注明或作為合同的附件,讓消費者明明白白消費。
中國消費者報 作者:張文章 陳萍麗 沈霖峰
(責任編輯:土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