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打假人:食品非法添加趨向隱性化、科技化

  來源:法治日報 中國青年網陳磊2022-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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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食品非法添加趨向隱性化科技化 民間打假人講述食藥安全形勢變化

● 經過多年打擊整治,特別是“四個最嚴”要求提出后,我國食藥安全整體狀況有了明顯改善,但線上線下銷售的功能性食品添加激素類藥物問題突出

● 我國食品藥品安全問題頻發(fā),除了消費者缺乏組織、法律威懾力不足之外,歸根結底是制假售假者的價值觀出了問題。要確保“舌尖上的安全”,就應該嚴懲制假售假者,不折不扣地落實懲罰性賠償制度

  ● 打擊問題食品藥品,既要靠行政主管部門,也要依靠廣大群眾,應動員更多的消費者積極舉報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推動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

  □法治日報記者陳磊

  “當年,我在一家副食品商店購買了一盒海參,購買后發(fā)現(xiàn)這盒海參沒有QS(食品生產許可證)標識,沒有出廠日期,無廠名、廠址、電話?!苯眨耖g打假人張曉紅接受《法治日報》記者采訪,回憶11年前在山西某地的一次購物經歷時說,那時市場上食品藥品安全問題較為嚴重,充斥著大量過期食品、“三無”食品、非法添加食品等。

  多位民間打假人對此持同樣看法。他們認為,當時的食品藥品安全形勢面臨諸多挑戰(zhàn)。經過多年打擊整治,特別是“四個最嚴”要求提出后,我國食藥安全整體狀況有了明顯改善,過期食品、“三無”食品、進口食品無中文標簽等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解決,但在時下如火如荼的線上銷售中,一些功能性食品添加激素類藥物問題突出,且非法添加趨向隱性化、科技化。

  受訪的民間打假人認為,食品藥品安全問題的存在,歸根結底是制假售假者的價值觀出了問題,建議各地加大對民間打假人的支持力度,落實舉報獎勵制度;司法機關進一步細化司法解釋、統(tǒng)一裁判尺度,依法鼓勵消費者針對有毒有害食品藥品提起索賠訴訟。

  問題食品充斥市場

  民間打假維權興起

  據(jù)張曉紅回憶,那是2011年3月,他在山西省某市一家副食品商店購買了一盒“三無”海參,價值4200元。

  我國對食品實行市場準入制度,未取得QS而生產的食品,一律禁止銷售。張曉紅認為,這盒海參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關于預包裝食品標簽必須標明事項的規(guī)定,屬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之后,他將這家副食店起訴至法院,要求其賠償損失、支付10倍賠償金。

  在此之前,張曉紅已經組建團隊從事知假買假并向有關部門舉報數(shù)十起問題食品、假冒偽劣商品。此案經過一審、二審、再審,2017年8月,法院作出再審判決,由商家支付原告經濟損失4200元,支付10倍賠償金4.2萬元。

  “我們是消費市場領域的‘啄木鳥’,通過我們持之以恒的民事打假維權,一些制售違法食品下架撤柜、召回整改銷毀、停止生產?!睆垥约t說。

  河南人閆震(化名)是一名“80后”,在機緣巧合下進入民間打假領域。那是2013年春,在廣東某市的超市、商店購物時,他發(fā)現(xiàn)不少標簽有問題的食品,買回來后向商家提出索賠,“當時,不少超市、商店都能夠買到問題食品”。

  “我主要關注食品標簽問題,比如新資源食品未標注不適宜人群或食用量、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過量使用營養(yǎng)強化劑、產品虛標等級、超生產許可證許可范圍生產、過期食品等。”據(jù)閆震回憶,看當時的媒體報道,食品藥品安全問題主要是地溝油、食品添加蘇丹紅等。

  “十幾年前,超市銷售過期食品、無生產日期食品可以說是隨處可見?!蓖瑯釉趶V東省某市從事民間打假的吳名(化名)告訴記者。

  民間打假人的直觀感受與國家有關部門的判斷相一致。

  公開資料顯示,2011年12月,全國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工作會議召開。會議指出,要清醒地認識到,當前食品藥品安全形勢仍然不容樂觀,監(jiān)管工作仍然面臨諸多困難、問題和挑戰(zhàn)。務必要深刻認識當前監(jiān)管工作的艱巨性、復雜性,居安思危、未雨綢繆。

  據(jù)統(tǒng)計數(shù)據(jù):2012年,全國共受理食品安全舉報案件14萬多起,涉案金額8.6億元;原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公安部共偵破生產銷售假藥案件1.4萬多起,案值160余億元。2013年,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系統(tǒng)共查處各類食品藥品違法違規(guī)案件近30萬起。

  知假買假獲得支持

  食藥安全形勢向好

  2013年10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進行修訂,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shù)慕痤~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費用的3倍。

  2013年12月出臺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食品藥品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明確:“因食品、藥品質量問題發(fā)生糾紛,購買者向生產者、銷售者主張權利,生產者、銷售者以購買者明知食品、藥品存在質量問題而仍然購買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位民間打假人說,知假買假具有主張懲罰性賠償?shù)馁Y格之后,更多消費者拿起了法律武器,與食品藥品的違法者作斗爭,起到了較為積極的凈化市場的作用,有力地彌補了行政資源不足的現(xiàn)實。

  閆震此時也開始知假買假并提起多件索賠訴訟。例如,2014年11月至12月,閆震在某網絡購物平臺上的一家網店多次下單購買茶葉禮盒,共花費593.9元。閆震認為茶葉禮盒外包裝上的生產許可證號是虛假信息,因此網店銷售的茶葉屬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產品,遂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審理認為,根據(jù)國家相關法律規(guī)定,食品生產者應當取得生產許可證號,這是強制性規(guī)定。本案中,涉案產品未取得銷售許可,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10倍的賠償金。2015年3月,法院判決網店退還貨款593.9元,向原告支付賠償款項5939元。

  湖北人楊林(化名)8年前走上專職打假的道路,專打含有問題添加劑或有害化學成分的食品。8年間,一批銷售添加西布曲明的減肥藥的保健品商店,因楊林及其團隊打假而被處罰甚至關停。

  還有民間打假人曾經在半年間向多個省份市場監(jiān)管部門提供銷售假藥、有毒有害食品舉報線索600起,得到書面、電話、短信回復的約500起。其中,被檢出有毒有害物質并作行政處罰的約180起,被認定為假藥并作行政處罰的200多起。

  在張曉紅印象中,最高人民法院食藥司法解釋實施后,對“知假買假”予以支持,市場上食品藥品安全問題大為減少,食品藥品安全總體形勢變好,“濫用食品添加劑、過期食品、‘三無’食品、無中文標簽進口食品等問題相對得到解決”。

  在閆震看來,一個顯而易見的轉變是,廣東某市的大中型超市的食品標簽不規(guī)范問題解決了,甚至有的超市在票據(jù)上打印“經雙方確認商品沒有過期”的字樣,還配備了專門清理清查過期臨期食品的工作人員,“實體店的經營更加規(guī)范自覺”。

  2021年4月,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舉行新聞發(fā)布會稱,國家食品安全抽檢數(shù)據(jù)顯示,我國食品安全形勢總體穩(wěn)中向好。

  添加劑使用不規(guī)范

  制假售假時有發(fā)生

  2019年5月,《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印發(fā),其中提出,我國食品安全工作仍面臨不少困難和挑戰(zhàn),形勢依然復雜嚴峻;微生物和重金屬污染、農藥獸藥殘留超標、添加劑使用不規(guī)范、制假售假等問題時有發(fā)生。

  該意見指出,必須深化改革創(chuàng)新,用最嚴謹?shù)臉藴?、最嚴格的監(jiān)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確保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據(jù)張曉紅觀察,我國食品藥品領域當前還存在一些普遍性問題,比如假冒注冊商標食品、農藥獸藥殘留超標食品、未標明有效期的劣藥等。

  閆震認為,我國食品藥品領域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微商、直銷、網店銷售的眾多功能性食品非法添加激素類藥物,而且非法添加技術趨向科技化、隱性化,鑒定檢測方法有時跟不上。

  吳名發(fā)現(xiàn),在個別地方,由于地方立法不再支持知假買假者屬于消費者,還把原本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就可以要求10倍賠償?shù)臉藴侍岣?,如要求消費者證明涉案食品有毒有害,導致民間打假困難重重,這些地方的食品問題有回潮跡象。

  據(jù)介紹,吳名去年以來對300起不符合食品安全的問題進行舉報,大約280起涉及的商家未被處罰。

  在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2021年4月舉行的新聞發(fā)布會上,有關負責人披露,根據(jù)抽檢數(shù)據(jù),我國仍處于食品安全易發(fā)、多發(fā)期,微生物污染、農藥獸藥殘留超標、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食品安全問題仍需持續(xù)治理。

  知名民間打假人王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我國食品藥品安全問題頻發(fā),除了消費者缺乏組織、法律威懾力不足之外,歸根結底是制假售假者的價值觀出了問題。

  落實舉報獎勵制度

  嚴懲制假售假人員

  食品藥品安全是關系國計民生的大事。

  作為廣大消費者維權的開路先鋒、侵權者的“啄木鳥”,民間打假人對于維護食品藥品安全的建議是什么呢?

  一位民間打假人認為,打擊問題食品藥品,既要靠行政主管部門,也要依靠廣大群眾,應動員更多的消費者積極舉報食品藥品違法行為,向行政機關提供線索,配合司法機關嚴厲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推動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共治。

  在張曉紅看來,商家的本性是逐利的,但要有正確的價值導向,必須用法治“護航”。

  “食藥安全歸根結底是‘管’出來的,其中群眾民事監(jiān)督不可或缺,懲罰性賠償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zhí)行,要強化制度執(zhí)行力,加強制度執(zhí)行的監(jiān)督,切實把懲罰性賠償制度優(yōu)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睆垥约t說。

  閆震希望各地加大對民間打假人的支持力度,落實舉報獎勵制度,司法機關進一步細化司法解釋、統(tǒng)一裁判尺度,依法鼓勵消費者針對有毒有害食品藥品提起索賠訴訟。

  作為多年從事打假的實踐者,在王??磥恚_?!吧嗉馍系陌踩保蛻搰缿椭萍偈奂僬?,不折不扣地落實懲罰性賠償制度,“希望完善法律,明確所有的商品購買者、使用者、接受服務者均可以主張懲罰性賠償”。

  王海認為,食品藥品安全監(jiān)管改革迫在眉睫,首要的改革是促進消費者組織的發(fā)展,讓消費者和企業(yè)通過組織進行有效博弈。

  王海還建議做好信息公開,以解決消費者和企業(yè)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比如食藥監(jiān)部門應該主動公開食品藥品行政處罰決定書及第一時間公布全部食藥抽檢結果,不但可以威懾制售假冒偽劣等違法犯罪行為,而且可以為消費者提供有效的指引。

  “要用好法律,讓人不敢作惡?!蓖鹾UJ為,法律的作用不僅要讓作惡者埋單,更要阻止人們作惡。

(編輯:映雪)


民間打假人:食品非法添加趨向隱性化、科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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