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7·16"火災案后3網(wǎng)民擅自發(fā)布謠言被行政拘留

  來源:新華社劉巍巍2017-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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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江蘇常熟"7·16"重大火災案發(fā)生后,近期多個不實信息和謠言流入微博和微信朋友圈,引起網(wǎng)民圍觀、瘋傳,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新華社南京7月21日電(記者劉巍巍)江蘇常熟"7·16"重大火災案發(fā)生后,近期多個不實信息和謠言流入微博和微信朋友圈,引起網(wǎng)民圍觀、瘋傳,造成不良社會影響。記者21日從常熟市公安局獲悉,涉事的3名網(wǎng)民因擅自發(fā)布謠言被行政拘留。

7月18日,有網(wǎng)民在微信群內以常熟市委宣傳部名義,發(fā)布"漕涇縱火案"善后處理進展情況。經(jīng)核實,常熟市委宣傳部從未通過任何渠道發(fā)布過此類通報,該通報系完全杜撰。確認為謠言后,常熟市公安局立即開展調查,并于7月19日傍晚,查獲編造散布謠言嫌疑人陳某某(男,41歲,浙江平陽人)。陳某某到案后,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當晚,公安部門以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對陳某某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7月18日下午,兩名嫌疑人錢某某(男,25歲,常熟人)、趙某某(女,34歲,常熟人)被公安部門抓獲。二人分別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里,虛構撰寫"放火是政治斗爭,放火者是專業(yè)殺手""消防隊救火無水,縱火犯是替罪羊"等謠言進行發(fā)布,造成大量轉發(fā)擴散。兩人到案后,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當晚,常熟市公安局依法以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分別給予錢某某、趙某某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

警方提醒,遇到重大社會事件,應及時關注政府的權威公告,不信謠不傳謠。網(wǎng)絡不是法外之地,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編輯:宇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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